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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核服务机构招标 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1  浏览次数:1856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龙川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审核服务机构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710179)公开招标公告,因故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原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具体更正如下:

      1.“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09时30分”更正为:“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09时30分。”

      2.“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09时30分”更正为:“十、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09时30分。”

      3.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8.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划帐形式提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中第3小点:“★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11月08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更正为“★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十点商务与技术评审表中第3项服务场所:“根据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机构的稳定性、服务便捷性进行综合比较打分:在用户所在县内的面积≥ 80㎡得10分;在用户所在县内的面积<80㎡得7分;在用户所在市(除用户所在县)的办公面积≥ 80㎡得5分;在用户所在市(除用户所在县)的面积<80㎡得2分。注:以上项目不重复得分,须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自有房产的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服务场所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时间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 必须在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前方为有效证明,其余则视为无效证明。”更正为“根据投标人在河源市区或龙川县城范围内设立的售后办公场所面积进行综合比较打分:办公面积≥ 80㎡得10分;办公面积<80㎡得5分;没有不得分。注:以上项目不重复得分,须提供投标人自有房产的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服务场所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时间必须在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前方为有效证明,其余则视为无效证明。”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何小姐
      联系电话:0762-31699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卢先生
      联系电话:0762-675163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71998
      传真:0762-3375916
      邮编:517000

     (三) 采购人:龙川县财政局 地址:龙川县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62-6751631
      传真:0762-6751631
      邮编:5173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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