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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路灯管护小额修缮工程服务资格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1  浏览次数:2136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源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的委托,就河源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路灯管护小额修缮工程服务资格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71119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711192 

 

二、 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路灯管护小额修缮工程服务资格招标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按实结算

 

四、 采购数量:1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具体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六、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提供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5.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6.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网页打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7.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工程师、市政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各1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及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备查,原件备查)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项目所在地或营业执照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且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若发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项目所在地或营业执照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页打印件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凭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报名与投标的所有授权必须保持一致,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授权。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2月01日起至2017年12月0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09时30分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十、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0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01日起至2017年12月08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何小姐

 联系电话:0762-31699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388623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2-3169928

传真:0762-3375916                

邮编:517000

(三)采购人:河源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址:河源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3886239

传真:0762-3886239               

邮编:517000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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