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招标公告 » 正文

龙川县县直单位服务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6  浏览次数:2709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川县财政局的委托,就龙川县县直单位服务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80512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HYLYG201805122 

 

二、 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县直单位服务类定点采购资格项目(一期)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为资格招标,不设采购预算限额

 

四、 采购数量:12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内容

备注

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办公用品类印刷

品目:印刷服务

出版物类印刷

数码形式印刷

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

品目:法律服务

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

品目:审计服务

综合类物业服务

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保洁服务专业承包

十一

保安服务专业承包

十二

绿化服务专业承包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包组对应增项要求:

A.包组一(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包组二(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包组三(空调维修保养服务)、包组十(保洁服务专业承包)、包组十二(绿化服务专业承包)

6.为了便于售后服务的便捷性、稳定性,投标人必须在河源市区或龙川县城内设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B.包组四(办公用品类印刷)

6.投标人须具有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7.为了便于售后服务的便捷性、稳定性,投标人必须在河源市区或龙川县城内设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C.包组五(出版物类印刷)

6.投标人须具有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印刷经营许可证》须含有出版物的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7.为了便于售后服务的便捷性、稳定性,投标人必须在河源市区或龙川县城内设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D.包组六(数码形式印刷)

6.投标人须具有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且《印刷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栏须注明:“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或:“以数字印刷连锁经营方式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或能提交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包组的相关资格证明;(投标时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7.为了便于售后服务的便捷性、稳定性,投标人必须在河源市区或龙川县城内设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E.包组七[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

6.投标人2015年以来未受过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以律师协会证明为准;

7.投标人具有5名或以上执业律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F.包组八(税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

6.投标人必须是在税务师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且年检合格,提交相关备案年检证明材料;

7.投标人必须具有5名或以上符合下列条件的税务师的税务师事务所,提交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1)在本投标人(含总分所的可合并计算,下同)执业1 年或以上,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具备3年或以上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经验;

3)所列注册税务师2015年以来未受到项目实施所在地市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含行业通报,下同)。

8.投标人2015年以来未受过税务师协会行业处分,以税务师协会证明为准。

G.包组九(综合类物业服务)、包组十一(保安服务专业承包):

6.投标人必须符合《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已经领取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承诺在实施定点服务后取得《广东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回执》(保留投标函格式中相关内容);

7.为了便于售后服务的便捷性、稳定性,投标人必须在河源市区或龙川县城内设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凭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投标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报名与投标的所有授权必须保持一致,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授权。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6月06日起至2018年06月2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8日10时00分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十、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8日10时0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 06月06日起至2018年06月21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许小姐

  联系电话:0762-31699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80082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71998

传真:0762-3375916                

邮编:517000

(三) 采购人:龙川县财政局     

地址:龙川县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80082

传真:0762-6880082                

邮编:517300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