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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民医院导管室耗材供应商项目(再次重招)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06  浏览次数:2079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和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和平县人民医院导管室耗材供应商项目(再次重招)(采购项目编号:HYLYNT20190409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HYLYNT201904096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人民医院导管室耗材供应商项目(再次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根据成交单价按实结算(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

 

四、采购数量:36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内用户需求书。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所投产品应根据国家《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等规定要求,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所投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6.响应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以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供应商须按下列要求提供对应资料:

1.      响应供应商凭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上述供应商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谈判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谈判文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2.      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谈判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3.      响应供应商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0606日起至20190612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0617100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0617100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

 

十二、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0606日起至2019061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曾小姐

联系电话:0762-31699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8688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71998

传真:0762-3375916           

邮编:517000

(三)采购人:和平县人民医院     

地址:和平县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86885

传真:0762-5686885       

邮编:5172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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