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和平县人民医院
二、 采购项目编号: HYLYND201906188
三、 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试剂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四、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58,966.00元,按实结算。
五、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内容:和平县人民医院检验科部分试剂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后,应积极备货,接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送货到达采购人库房。特殊情况需向采购人说明,经采购人同意,可延长至五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超过七天的,视为供应商违约。在此期间,采购人为应急从其他渠道进货,进货价高于原成交价的差价部分,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下列第 1 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试剂产品质量、使用情况、售后服务等方面均满足采购方需求。且临床使用无不良情况,为了保证产品使用延续性,确保产品的质量;提高工作人员使用的效率,同时由于采购试剂特殊性,来源单一,与原采购设备配套使用耗材及特定试剂用于质控检验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故和平县人民医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择检验试剂相关生产厂家在河源地区特约代理商河源市翔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采购的唯一供货商。
七、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采购供应商:河源市翔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拟采购供应商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与文明路交汇处商汇大厦1706号
八、 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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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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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年06月26日至2019年07月02日止。
十、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7199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8688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联系人:曾小姐
电话:0762-3169928
传真:0762-3375916
邮编:517000
(三)采购人:和平县人民医院
地址:和平县
联系人:邹先生
采购人电话:0762-5686885
传真:0762-5686885
邮编:517200
发布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