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HYLYG2020081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图书馆2020年度图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删除原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五、商务要求中 2.报价要求:“10)★本次采购图书对象为公共图书馆,适用群体为广大人民群众,为避免恶性竞争,投标人折扣率低于80%的,投标人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成本组成明细,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工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证明其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如果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中:人力成本必须根据投标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关于2019年投标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税务成本必须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个项目或公司的年度税务缴纳凭证作为参考依据(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项目成本组成明细须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投标报价审核文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
(二)、原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8.5 比较与评价(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中“(3)价格评估: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该项目最高限价并且高于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商务要求中第 2 条的第10)点要求),视为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核算成本书面说明并提供税务、人员成本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其投标作无效处理。”更正为:“(3)价格评估: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投标人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成本组成明细,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工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证明其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如果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不完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其中:人力成本必须根据投标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关于2019年投标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税务成本必须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个项目或公司的年度税务缴纳凭证作为参考依据(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项目成本组成明细须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投标报价审核文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更正日期:2020年08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8日09时30分。
2.采购公告与招标文件中相应的部分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市图书馆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客家文化公园内
联系方式:0762-8929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762-316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762-8929803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