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河源市中心血站
二、 采购项目编号:HYLYND202101005
三、 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中心血站核酸分析系统ChiTas BSS1200、ABI7500、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Pre-NAT II配套试剂采购项目
四、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根据成交单价按实结算
五、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内容:河源市中心血站核酸分析系统ChiTas BSS1200、ABI7500、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Pre-NAT II配套试剂采购项目
2、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后,应积极备货,接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在六个工作日内及时送货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需向采购人说明,经采购人同意,可延长至十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超过七天的,视为供应商违约。在此期间,采购人为应急从其他渠道进货,进货价高于原成交价的差价部分,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下列第 1 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项目背景:
河源市中心血站使用的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酸检测系统ChiTas BSS1200、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Pre-NAT II,只能配套使用对应的封闭式核酸检测试剂, 其他品牌试剂在该设备中不能使用,故需进行该试剂单一来源采购。
相关说明:
1、唯一性:采购的试剂需与河源市中心血站现有设备匹配,目前使用设备为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只能使用与其同一品牌的核酸提取试剂。
2、先进性: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核酸试剂是国内血站系统检测血液传染病用户最多的生产厂家,且为国内知名品牌。
3、安全性: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核酸试剂质量稳定,可靠,市场占有率高。
综上所述,本项目为河源市中心血站购置核酸分析系统ChiTas BSS1200、ABI7500 分析仪主机使用的配套试剂项目,对所需试剂及要求具有符合医学装备主机的特定性,考虑到无缝对接,保持原服务的延续性、一致性、关联性以及维护升级等配套服务等要求。综合上述原因,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响应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其适用其规定);
3.所投产品应根据国家《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等规定要求,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所投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6.响应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以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供应商须按下列要求提供对应资料:
1. 响应供应商凭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要求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
2. 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3. 响应供应商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1.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在2021年01月25日起至2021年02月01日09时0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3.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开户行帐号:
保证金汇款账号:
收 款 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分行营业部
帐 号:705564746491
标书款/中标服务费汇款账号:
开户名: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源经纬支行
帐 号:2006022709020195409
(四)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02月03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单一来源采购时间:2021年0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3. 递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采购,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
七、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河源市维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南9-11号
八、 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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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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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01月25日至2021年02月01日止。
十、 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2-387199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762-337612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联系人:曾小姐
电话:0762-3169928
传真:0762-3375916
邮编:517000
(三)采购人:河源市中心血站
地址:河源市
联系人:邓女士
采购人电话:0762-3376127
传真:0762-3376127
邮编:517000
发布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