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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公共卫生间提升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4  浏览次数:267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公共卫生间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LYNG20210202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公共卫生间提升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1,005.74元

最高限价(如有):671,005.7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河源大道北)公共卫生间提升改造工程) :

合同包预算金额:671,005.7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其他建筑工程

1

详见招标文件

671,005.74

671,005.74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开工令后,60日历天内完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以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报名回执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方式: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供应商须按下列要求提供对应资料:

1.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现场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2.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3.投标人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东11 号

联系方式:0762-2833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762-3871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762-283316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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