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2025年度职工疗休养,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4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2025年度职工疗休养
2. 招标编号:HYLYNG202509002
3. 招标范围:拟于2025年11-12月组织全体职工分两批次进行疗休养。
4.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至承担的活动全部工作结束止(如遇特殊情况,截止日期相应顺延)。
7.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内容 |
3.1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
3.2 |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
3.3 | 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近3年来(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类似项目是指员工培训、疗休养等)。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名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签约时间。 |
3.4 | 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
3.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7日起至2025年11月03日期间09时0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
1) 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
a. 现场购买:供应商到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及报名登记表,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b. 线上购买: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及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官网邮箱(Email:hylyzb888@126.com),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2) 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762-3169928、3871998
保证金汇款账号
收 款 人: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分行营业部
账 号:705564746491
标书款/成交服务费汇款账号
开户名: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兴源东支行
账 号:2006022709020195409
3)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a.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b. 报名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c. 报名经办人是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d. 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登记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供应商投标前应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能源商务网(www.gdydb2b.com)、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www.gdycy.com)平台、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hylyzb.com)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以上媒体发布内容出现不一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现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行政楼109室纸质文件递交。
3. 邮寄投标文件地址:详见招标文件中“注意事项”。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
2.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 保证金的提交:①以银行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②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超过投标有效期)。投标人若提交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为非有效真实文件,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上报监管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4. 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HYLYNG202509002)。
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6. 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招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逾期不候,视为主动放弃退还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2) 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向招标代理确认上述信息,且需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五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方需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相关证明)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b.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c.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d.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e.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f.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专用虚拟账号):
账户名称: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05564746491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62-3302521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蕾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方式:0762-3871998/18107624496
电子邮箱:hylyzb888@126.com